一、中老年人為什麼要再婚?
1、老年人再婚有利於減輕子女的精神負擔
很多單身老人的子女往往都有自己的家庭,他們忙碌於工作與家庭之間,沒有太多的時間去照顧老人,也因此常常擔心老年人的狀況,擔心老年人出現心理問題。
如果老年人再婚的要求和願望得到滿足,就可以減輕一部分子女挂念老人的精神負擔,也有利於減少和防止嫌棄老人行為的發生。
2、老年人再婚有利於撫育下一代
家庭是子女成長的搖籃,目前我國的家庭多系雙職工,夫妻早出晚歸,對子女的撫育出現了不少問題,不利於下一代的成長。
如果老年人再婚,不僅老夫老妻可以互相體貼照顧,而且他們精神愉快,身心健康,還可以分擔撫育後輩的任務。
3、老年人再婚還有利於減輕國家對孤老者的負擔
我國目前還不能把老年人特別是孤老的生活問題全部包下來。
如果有條件的喪偶老人求偶結合,這樣可以使一些孤老者有新的歸宿,可以減輕養老院和民政部門的負擔,同時也有利於使老年人的精神得到安慰,心理健康發展。
4、有利於使老年人的精神得到安慰,心理健康發展
老年人再婚是老年朋友們自己的選擇,這是他們自己的權利,而作為家屬可以提供意見,但不能為他們做決定。
在這個開放的年代,我們不應該只是開放自己這一輩,也要對老年者給予更多的理解,拋棄世俗的見解,開放老年人。
老年期戀愛、結婚是提高生存意義的「特效藥」,無論是再婚還是獨身,都應該得到家庭和社會的認可。
5、有利於減少虐待遺棄老人的行為
老年人再婚重新組合了家庭,新家庭接納了老年人的進入,有利於減少和防止嫌棄和虐待遺棄老人行為的發生。
二、中老年人再婚的弊端
1、老年人再婚易產生財產糾紛
老人再婚後壓力大,贍養、財產分割等問題多。重新組合的婚姻必須面對房子、財產、子女、生活習慣、文化素養等多方面的相互磨合問題。
男女方的思維差異極大:男方怕財產損失,怕承擔責任;女方則想輕鬆瀟洒,不當保姆,還要考慮如何照顧原先的子女;雙方各自的子女也會考慮如何繼承財產、如何贍養老人等問題。
2、容易產生家庭糾紛
一些家庭條件比較差的老年人再婚,在居住條件偏緊的情況下,無奈只好和再婚對象的子女同住一個屋檐下。
俗話說得好,遠香近臭,距離產生美不是沒有一定科學道理的,居住在一起難免會因為一些家庭瑣事產生摩擦,一些子女的情緒也容易影響到再婚老年人的心理,導致老年人產生心理壓力,不利於家庭的和睦。
3、容易由於子女關係產生影響
中老年再婚,再生育子女的條件和可能極少。
再婚以後,除了處理好雙方的互相感情關係以外,如何處理好與對方子女關係也是極其重要的。
老年人再婚關係不是很穩定,原因就是老年人在處理和子女關係上出問題的話,對於老年人之間的關係影響也很大。
一旦老年人和其中一方子女有了隔閡,有了矛盾,有了糾紛,老年人再婚的關係也可能走向破滅。
4、容易和之前的對象相比破壞感情
隨著中老年婚戀的深入,中老年單身就容易將眼前的婚戀對象與先前的原配進行比照。
俗話說得好,人比人,氣死人。
因此,老年人再婚後將現在的對象和以前的對象進行對比,出現一定落差後,容易產生一些不利於老年人婚姻的心理問題,最終導致老年人再婚關係的解體。
三、中老年人再婚要注意什麼
1、找一個「門當戶對」的老伴
找一個「門當戶對」的老伴,相依相伴,互相照顧,相互體諒,這樣,兩人的世界一定勝過一個人孤獨的生活。
這裡的門當戶對說的是年齡、健康、經濟、家庭等條件基本對等,脾氣、性格、興趣、愛好基本在同一水準上。
只有這樣,兩人婚後的生活才會少有矛盾。
2、婚前取得雙方子女的認可和支持
再婚涉及到兩個人各自的原生家庭和子女,他們對新構建關係的態度會直接影響到再婚夫妻的感情。
婚前取得雙方子女的認可和支持,雙方子女及其他家人送上支持和祝福,無疑是給黃昏戀錦上添花。
3、要學會理解和寬容
中老年人再婚,大都是原配偶去世或離異後做出的選擇。
尤其是喪偶的再婚後,雖組成了新的家庭,但與原配偶生活了大半輩子,相濡以沫,感情至深,思念之情是終生抹不掉的。
這一點,雙方都應當理解。不能把對原配偶的思念和讚許視為對婚姻的不忠,更不能用原配偶的「長處」刺激對方的「短處」。
否則,關係越鬧越僵,以至於「不歡而散」,或「分道揚鑣」。
4、要正確處理再婚後的親屬關係
俗話說,「將心比心」,「兩好合一好」。
如果彼此都將對方的老人和子女,視為自己的老人和子女,那麼,就會避免許多繁雜的家務糾紛和矛盾。
這一點,雙方都應懂得,並作為處理家務的共同遵則。
5、履行法律結婚程序避免「未婚同居」
一些中老年人認為,年紀那麼大了還登記結婚沒有必要。
不領證比較自由,萬一雙方沒感覺了,分手會比較簡單。
「未婚同居不被法律認可,如果任何一方的權利受到侵害,是無法得到法律保障的。只有履行了結婚登記手續,才是合法的夫妻,才能受到法律保護。
6、要處理好家庭經濟問題
一般來講,婚前較大的財產應各歸各有,這一點好處理。
關鍵是婚後的經濟問題。
不管雙方誰收入高低,收入高的不能「以功自居」,更不能「我說了算!」。
當然,收入低的也不能要求絕對的「平均主義」,更不能謀求占居「支配地位」。
總之,要堅持「財務公開」,共同理財、共同管家,和和氣氣、商商量量地處理家庭經濟問題。
為了避免老年人再婚引發的財產糾紛,建議老年人再婚時對婚前財產進行約定或者公證,明確老年人再婚前財產的數量、範圍、價值和產權歸屬;並且配合遺囑安排好個人財產。
中老年人再婚難上加難,主要還是因為這些原因,你真的了解嗎?
一、中老年人為什麼要再婚?
1、老年人再婚有利於減輕子女的精神負擔
很多單身老人的子女往往都有自己的家庭,他們忙碌於工作與家庭之間,沒有太多的時間去照顧老人,也因此常常擔心老年人的狀況,擔心老年人出現心理問題。
如果老年人再婚的要求和願望得到滿足,就可以減輕一部分子女挂念老人的精神負擔,也有利於減少和防止嫌棄老人行為的發生。
2、老年人再婚有利於撫育下一代
家庭是子女成長的搖籃,目前我國的家庭多系雙職工,夫妻早出晚歸,對子女的撫育出現了不少問題,不利於下一代的成長。
如果老年人再婚,不僅老夫老妻可以互相體貼照顧,而且他們精神愉快,身心健康,還可以分擔撫育後輩的任務。
3、老年人再婚還有利於減輕國家對孤老者的負擔
我國目前還不能把老年人特別是孤老的生活問題全部包下來。
如果有條件的喪偶老人求偶結合,這樣可以使一些孤老者有新的歸宿,可以減輕養老院和民政部門的負擔,同時也有利於使老年人的精神得到安慰,心理健康發展。
4、有利於使老年人的精神得到安慰,心理健康發展
老年人再婚是老年朋友們自己的選擇,這是他們自己的權利,而作為家屬可以提供意見,但不能為他們做決定。
在這個開放的年代,我們不應該只是開放自己這一輩,也要對老年者給予更多的理解,拋棄世俗的見解,開放老年人。
老年期戀愛、結婚是提高生存意義的「特效藥」,無論是再婚還是獨身,都應該得到家庭和社會的認可。
5、有利於減少虐待遺棄老人的行為
老年人再婚重新組合了家庭,新家庭接納了老年人的進入,有利於減少和防止嫌棄和虐待遺棄老人行為的發生。
二、中老年人再婚的弊端
1、老年人再婚易產生財產糾紛
老人再婚後壓力大,贍養、財產分割等問題多。重新組合的婚姻必須面對房子、財產、子女、生活習慣、文化素養等多方面的相互磨合問題。
男女方的思維差異極大:男方怕財產損失,怕承擔責任;女方則想輕鬆瀟洒,不當保姆,還要考慮如何照顧原先的子女;雙方各自的子女也會考慮如何繼承財產、如何贍養老人等問題。
2、容易產生家庭糾紛
一些家庭條件比較差的老年人再婚,在居住條件偏緊的情況下,無奈只好和再婚對象的子女同住一個屋檐下。
俗話說得好,遠香近臭,距離產生美不是沒有一定科學道理的,居住在一起難免會因為一些家庭瑣事產生摩擦,一些子女的情緒也容易影響到再婚老年人的心理,導致老年人產生心理壓力,不利於家庭的和睦。
3、容易由於子女關係產生影響
中老年再婚,再生育子女的條件和可能極少。
再婚以後,除了處理好雙方的互相感情關係以外,如何處理好與對方子女關係也是極其重要的。
老年人再婚關係不是很穩定,原因就是老年人在處理和子女關係上出問題的話,對於老年人之間的關係影響也很大。
一旦老年人和其中一方子女有了隔閡,有了矛盾,有了糾紛,老年人再婚的關係也可能走向破滅。
4、容易和之前的對象相比破壞感情
隨著中老年婚戀的深入,中老年單身就容易將眼前的婚戀對象與先前的原配進行比照。
俗話說得好,人比人,氣死人。
因此,老年人再婚後將現在的對象和以前的對象進行對比,出現一定落差後,容易產生一些不利於老年人婚姻的心理問題,最終導致老年人再婚關係的解體。
三、中老年人再婚要注意什麼
1、找一個「門當戶對」的老伴
找一個「門當戶對」的老伴,相依相伴,互相照顧,相互體諒,這樣,兩人的世界一定勝過一個人孤獨的生活。
這裡的門當戶對說的是年齡、健康、經濟、家庭等條件基本對等,脾氣、性格、興趣、愛好基本在同一水準上。
只有這樣,兩人婚後的生活才會少有矛盾。
2、婚前取得雙方子女的認可和支持
再婚涉及到兩個人各自的原生家庭和子女,他們對新構建關係的態度會直接影響到再婚夫妻的感情。
婚前取得雙方子女的認可和支持,雙方子女及其他家人送上支持和祝福,無疑是給黃昏戀錦上添花。
3、要學會理解和寬容
中老年人再婚,大都是原配偶去世或離異後做出的選擇。
尤其是喪偶的再婚後,雖組成了新的家庭,但與原配偶生活了大半輩子,相濡以沫,感情至深,思念之情是終生抹不掉的。
這一點,雙方都應當理解。不能把對原配偶的思念和讚許視為對婚姻的不忠,更不能用原配偶的「長處」刺激對方的「短處」。
否則,關係越鬧越僵,以至於「不歡而散」,或「分道揚鑣」。
4、要正確處理再婚後的親屬關係
俗話說,「將心比心」,「兩好合一好」。
如果彼此都將對方的老人和子女,視為自己的老人和子女,那麼,就會避免許多繁雜的家務糾紛和矛盾。
這一點,雙方都應懂得,並作為處理家務的共同遵則。
5、履行法律結婚程序避免「未婚同居」
一些中老年人認為,年紀那麼大了還登記結婚沒有必要。
不領證比較自由,萬一雙方沒感覺了,分手會比較簡單。
「未婚同居不被法律認可,如果任何一方的權利受到侵害,是無法得到法律保障的。只有履行了結婚登記手續,才是合法的夫妻,才能受到法律保護。
6、要處理好家庭經濟問題
一般來講,婚前較大的財產應各歸各有,這一點好處理。
關鍵是婚後的經濟問題。
不管雙方誰收入高低,收入高的不能「以功自居」,更不能「我說了算!」。
當然,收入低的也不能要求絕對的「平均主義」,更不能謀求占居「支配地位」。
總之,要堅持「財務公開」,共同理財、共同管家,和和氣氣、商商量量地處理家庭經濟問題。
為了避免老年人再婚引發的財產糾紛,建議老年人再婚時對婚前財產進行約定或者公證,明確老年人再婚前財產的數量、範圍、價值和產權歸屬;並且配合遺囑安排好個人財產。